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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8:57:16 星期一
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的通知
[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 作者: | 时间:2006-10-26 8:24:38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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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定的《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2006年—2010年)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实现残疾人事业与我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依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一、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实施五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我省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环境更加和谐。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志愿者助残队伍不断扩大,人道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建设得到较大改善,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创造了条件。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进一步营造了关爱残疾人的舆论氛围。各级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全社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残联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全省11个设区市、99个县(市、区)和9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了残疾人组织,绝大多数县级残联配备专职理事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大多数县(市、区)残联有独立的办公用房,有的还配置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22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5746名贫困残疾学生得到了资助,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提高到65%,45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率稳步上升,扶持10万特困残疾人脱贫,为135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危房改造,残疾人获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奖项345个。残疾人素质进一步提高。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一批优秀分子成为各行业的杰出代表,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献言献策。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有效改善了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为残疾人与全国人民一道实现小康生活打下了基础。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相当多的残疾人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稳定保障;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环境和条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实现残疾人小康生活的任务尤为繁重艰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
    二、“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时期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宏伟目标,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为重点,加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等工作,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
    (一)总目标
    ——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大力实施重点工程,使3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进一步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基本生活。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实施危房改造工程,改善12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就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活动得到普及。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权益保障状况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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