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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国家的优惠助学政策将在贫困残疾学生身上率先落实,更多的适龄残疾学生将享受到中等、高等教育,并在就业上得到政府的政策资金支持。昨日,省政府公布《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明确了上述内容,政府希望通过5年的努力,全面解决农村残疾人贫困、社会救助机制不完善以及残疾人生活保障的问题。
《纲要》规定,为了更好地在心理上给予残疾学生以支持,我省将继续推行随班就读和在普通义务制学校内设立特教班的做法。对于重症残疾人则建议其入读特教学校,政府同时要求,30万以上人口且适龄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和有条件的区至少要建立1所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
到2010年,我省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3万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达到36万人,为达到这一目标,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性企业将受到鼓励发展,政府还将对解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给予减免税收、资金支持等多项资助。
对于失业的残疾人,全省将建立培训制度,通过技能培训推荐就业,据了解,五年内我省要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1500名,其中医疗按摩人员300名,保健按摩人员1200名,使盲人按摩人员总数达到5500名。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要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盲人按摩行业的管理,规范盲人按摩市场,对符合条件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和从事个体经营的盲人按规定给予扶持。
另外,未来5年内,我省还将扶持29.3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帮助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努力解决1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无房户的住所问题;全省将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城市和发达地区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欠发达地区农村8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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