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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8:57:16 星期一
江苏省特殊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讨论稿)
[ 来源:江苏省教育厅 | 作者:江苏省教育厅 | 时间:2006-6-1 9:27:40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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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加强特殊教育法制建设,保障特殊教育和谐发展。制定江苏省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指导意见。制定随班就读评估力叫去,制定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标准,修订江苏省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建设标准,保障特殊教育和谐发展。
    4.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协调教育、计划、民政、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卫生,税务和残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促进特殊教育发展的合力。加大发展特殊教育的宣传力度,为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鼓励社会各界捐赠特殊教育,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和康复机构。各类文化场所和公益设施向残疾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新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要考虑残疾学生的需求。各有关部门要力口强对特殊教育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残疾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育人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特殊教育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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