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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8:57:16 星期一
青岛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 | 作者: | 时间:2006-10-17 8:07:42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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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推动残疾人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同步发展,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和《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加快青岛市残疾人事业现代化进程,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依法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全面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残疾人小康目标实现,为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探索发展经验,为全市率先基本实现小康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国际知名特色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市和全国扶残助残爱心城市,残疾人事业的主要工作指标达到全国同类城市一流水平,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基本达到小康水平。
  ——城镇残疾人可支配收入和农村残疾人人均纯收入达到或接近全市平均水平;
  ——实施一批残疾人康复重点工程,全面推进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辍学率、巩固率与当地健全儿童持平,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高级中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高等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扶贫开发全面推进,绝大部分贫困残疾人实现稳定脱贫;
  ——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改善3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逐步解决市区残疾人住房困难问题;
  ——残疾人文化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性体育活动得到进一步普及,竞技性体育水平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社会保障更加有力,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率政策全面落实,城镇重度、无业、贫困残疾人得到妥善保障,农村贫困残疾人在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的基础上,能够得到特殊医疗救助;
  ——残疾人工作领域的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工作更加法制化、规范化,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更加坚实,各级财政投入不断增加,确保事业发展的需要;
  ——各级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各类服务机构和设施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优化。
  三、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提高残疾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使残疾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实践中,实现自身全面发展。
  ——坚持依法发展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坚持创新思路、加快发展的原则。围绕满足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和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需要,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融入大局、同步推进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事业切实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与残疾人事业相关的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密切协作。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的原则。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的原则。经济发展较好的区市要发挥自身优势和带动作用,使残疾人率先走上小康之路;经济发展稍慢的区市要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使残疾人基本实现小康。
  ——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联和残疾人组织建设,以镇(街)和社区为重心,深入广泛地开展残疾人工作。
  ——坚持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作用的原则。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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