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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8:57:16 星期一
青岛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 | 作者: | 时间:2006-10-17 8:07:42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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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公共财政要发挥残疾人事业的投入主渠道作用,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预算。探讨各种公益金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投入机制。加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十一五”期间,要注重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残疾人事业的计划、财务、科技等有关工作。
  为保证本规划的实施,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有关部门要安排与本规划任务相适应的专项经费。各区市要依据本规划制定当地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提供条件,予以保证。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采取强有力措施,完成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实现小康目标、构建和谐青岛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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