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法律法规>>教育法规>>正文
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8:57:16 星期一
以考分择校 貌似通堑实为绝途
[ 来源:羊城晚报 | 作者:李伟成 | 时间:2007-3-23 15:53:44 | 浏览: ]
收藏到新浪ViVi 添加到收藏夹 字号选择〖 〗 /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日前,针对近来引起社会各界广泛争论的择校现象,有广东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以考分择校来代替金钱择校,实行高分任选的原则。每个人都凭自己的本事,根据所考的分数来选择学校(据《羊城晚报》3月5日)。

    比起以权力择校、以金钱择校来,以考分择校似乎更容易获得人们的击掌。但是,若从教育政策和教育实践上深究一层,以成绩择校其实压根算不上一服治病良方。首先,人大代表开出的这服药方有违“药典”。现行的教育法规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必须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公办小学和初中均不得进行与入学相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格考试。因此,以考分择校显然与国家义务教育法规相抵牾。至于不属于义务教育之列的高中阶段的招生,其入学本身就严格按照成绩来录取,在此再提出以考分择校似乎是多此一举。其次,以考分择校的药方会产生严重的副作用。现时的中小学生为将来能进入一所好的大学、谋得一份好的职业已经被各种考试压得喘不过气来,考试成了他们幼小心灵里一份难以承受之重,若是再来个以考分择校,孩子们弱小的脊梁上就不得不多背上一座考试择校的大山,这无异于是往弄得整个社会疯疯癫癫的应试教育火上添把油。

    说一万道一千,择校现象之所以存在,其根本原因在于当前基础教育仍然存在资源配置不均衡的情况,导致现有的优质学位成了社会疯狂追逐的金山银矿。因此,在人大年会上应该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力促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不断为均衡教育资源,办好每一所学校做更多实事。倘能如此,择校顽疾将不攻自破。

责任编辑:

读者评论:



发表评论: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发送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转载请注明来源:Www.tejiao.cn
上一篇文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下一篇文章:残疾人教育条例
特别声明: 本站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勿用于商业用途的可以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文章搜索
    
精彩推荐
论坛新贴
热点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