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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8:57:16 星期一
厦门本地聋哑人遵纪守法 源于完善社会保障 
[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01-9-6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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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聋哑人作为社会一群弱势群体,本是社会同情、扶助的对象,其演变为社会的加害群体,有着复杂的多层次的原因,但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最主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就业问题,二是教育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原先在计划经济体制“特殊保护”下的残疾人福利企业,由于其在资金、设备、技术、规模和员工素质等方面均处于弱势,虽  
然还有一些特殊优惠政策(比如税收减免等)的扶持,但其终究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主动,生产经营日渐窘困,福利企业呈萎缩之势,导致残疾人就业雪上加霜。同时,随着现代人口流动的加快,聋哑人除了听不懂、不会说话外,四肢健全,精神正常,可以走南闯北。这样,聋哑人流窜作案在残疾人群体中自然表现得日益突出。

  目前,全国残疾人占人口总数的4.9%,我市情况较好,约占2.8%,为3万5千人左右,其中聋哑人占4千6百余人。和全国各地的情况一样,我市福利企业可供就业的机会越来越少。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市及时调整残疾人就业主渠道,从过去的以福利企业接收为主转为社会分散就业为主,规定企业按1.5%的用工比例接收残疾人。没有完成这个接收义务的企业,则需按不足的人头缴纳该企业人均月工资60%的金额,作为残疾人保障金。由于政府这项规定得到全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我市90%以上的残疾人均有了各自的工作岗位。剩下的不足10%的残疾人,有的确实无劳动能力,则由社会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有了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思想就比较稳定,参与犯罪的可能性大大减小。这是基础性的一条原因。

  另一方面,我市对残疾人的教育扎实有效。我市基本做到适龄残疾儿童都能到特殊学校接受教育。在特殊学校,他们除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还从小培养他们的法制观念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意识。市大同路有位聋哑儿童,7岁时母亲早逝,父亲酗酒,市残联了解到这一情况,立即会同街道、居委会、派出所做了大量的工作,主动为其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终于把孩子送进课堂。市残联根据不同类型的残疾人,成立了聋哑人、盲人、肢残人三个协会,协会领导均为相应的残疾人,他们定期组织会员活动,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及时掌握残疾人思想动态,发现不良倾向,及时解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王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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