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法律法规>>教育法规>>正文
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8:57:16 星期一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4月1日正式实施
[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04-3-22 11:02:16 | 浏览: ]
收藏到新浪ViVi 添加到收藏夹 字号选择〖 〗 /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被民办教育界“苦苦等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今天正式公布,并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统计,截至2002年,我国共有民办教育机构6万多所,在校学生1000万人。经历20年风雨发展的民办教育迫切希望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2003年9月1日,《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从法律角度保障了民办教育举办者、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民办教育的地位。但很多人也期待着《促进法实施条例》尽快出台,让相关规定得以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共分八章,规定了民办学校的设立、组织与活动、资产与财务管理、扶持与奖励,以及民办学校的法律责任等。

  民办学校普遍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民办学校办学的优惠政策规定的更具体、更明确,有利于民办学校的发展。 (来源:中国青年报 记者/刘万永)


  

责任编辑:

读者评论:



发表评论: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发送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转载请注明来源:Www.tejiao.cn
上一篇文章: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  
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发布《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特别声明: 本站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勿用于商业用途的可以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文章搜索
    
精彩推荐
论坛新贴
热点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