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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英国相比,中国建国以来虽通过宪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等对特殊儿童受教育的权力和特殊教育的实施作了规定,但由于这些法律都不是专门的特殊教育法规,对特殊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和特殊教育实施的细则都规定得不够具体,因此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这就使特殊教育实施既缺乏明确的指导,又缺乏应用的法律保障. 其次,英国特殊教育管理的专门化保证了学校特殊教育工作的落实.英国的普通学校无论规模大小,都有特殊教育协调人专门负责学校的特殊教育管理工作,并设有由特殊教育专家组成的支持小组.特殊教育协调人直接受命于地方教育委员会,他们除了受校长,董事会领导监督外,还直接向地方教育委员会负责.如果说校长管理的是一所普通学校,那么特殊教育协调人则管理的是普通学校中的"特殊学校".这种管理模式从组织上保证了特殊教育的有效实施.与之相比,中国普通学校中特殊教育的专业化组织体系和专门化管理制度尚不健全,这就从组织制度和人力,物力上难以保证特殊教育的顺利进行.因此,如何根据中国实际借鉴英国的经验,建立健全中国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的专门化管理模式,是中国特殊教育面临的紧迫问题. 最后,英国中小学开放式的课堂管理模式所形成的宽松的教育环境,极有利于特殊教育在普通学校扎根成长.在这一点上中国很难直接模仿.因为英国的学校每班只有20~30人,由一位教师和一位助教负责,而且还有支持小组的教师巡回于各班.人力,物力资源都很丰富.而中国中小学每班人数多达50~60人,仅有一位教师管理,而且教育经费严重不足.但是,中国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创造性地建立中国特殊教育的课堂教学管理模式.如,在小学低年级实行学科综合教学,将有利于特殊儿童充分浸入普通教学中;实行班内按能力分组教学;集体教学与个别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辅导相结合等.同时在教学的组织管理中,可根据特殊儿童的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教学模式.如前置式教学,交叉式教学,后置式教学等.当然,要做到这些,首先有赖于教师的特殊教育素质的全面提高.因此,如何利用现有资源,加大师资培训力度,为普通学校建立起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特殊教育工作队伍是中国目前特殊教育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 参 考 文 献 1.金世柏主编:《发达国家中小学教育改革的现状与趋势》,北京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2.CoadeofPracticeontheIdentificationandAssessmentofSpecialEducationalNeeds,1994 3.AGuideofPracticeontheIdentificationandAssessmentofSpecialEducationalNeeds,1996
责任编辑: fly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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