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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目标
对6万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其中在家庭训练2万名;经过训练后的聋儿进入普幼普小率达12%以上。
建立和完善全国聋儿听力语言训练体系,到2000年达到年训练2万名聋儿的能力。
新建200个语训部。
培训聋儿家长2万名、各类专业人员2000名。
在30个省聋儿康复中心开展聋儿早期干预工作。
主要措施
1.组织管理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对聋儿康复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协调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相应政策,审定任务目标、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组织考核验收。设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的全国聋儿康复工作协调组办公室承担日常管理,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定期考核。
地方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本省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考核验收。
2.机构建设
建立和完善以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为指导、省聋儿康复中心为骨干、语训部为依托、语训班为基础的聋儿康复工作体系。
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是全国聋儿康复工作的技术资源中心和业务管理部门。面向全国开展耳聋预防、听力筛查、助听器选配、耳模配置、聋儿听力语言训练、专业人员培训、设备开发、咨询服务、康复技术与方法研究、助听器和康复设备质量监控等项业务,并承担全国聋儿康复工作协调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省聋儿康复中心是省内聋儿康复工作的技术资源中心和业务管理部门。要有500平米以上的工作场所,具备医学康复、语言训练、社区指导三项业务功能。除必要的训练任务外,要参与制定省聋儿康复工作计划并承担全省聋儿康复工作的组织实施.
语训部是各地聋儿康复的常设机构。主要承担本地区聋儿听力语言训练任务和社区聋儿康复的指导工作,要具备有收训16名聋儿的固定训练场地,开展听力检测、耳模印模制取、语言训练、康复评估和家长培训等工作。在全国每一个市(含县级市)至少建立一个语训部。
语训班是聋儿康复的基层组织。要保持相对稳定,应有专职语训教师,负责聋儿语训和指导聋儿家长的工作。
3.聋儿家庭训练
家庭康复训练是进行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工作的重要方式,是使更多聋儿有机会接受长期听力语言训练的重要措施,所有聋儿康复机构都要承担对聋儿家长的培训任务。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负责家长培训的宏观管理,统一教材、规范教学模式、培训教员;省聋儿康复中心和有条件的语训部要承担家长学校的组织实施工作;基层语训班兼有家庭训练指导站的职能,负责对家庭训练巡回指导,形成家庭训练网络。
为在家庭直接训练聋儿的家长集中举办培训班,并对聋儿进行听力检测和助听器选配;采用函授方式进行继续培训;采用巡回指导的方式解决训练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家长的训练技能。
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承担本社区聋儿的普查、建档及指导家长对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和康复评估等工作。
在家庭训练半年以上、档案及训练评估资料齐备的聋儿,可计入本年度聋儿听力语言训练统计数。
4.队伍建设
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继续与有关大专院校合作,开办聋儿康复高等教育,培养专门人才;以举办短期培训班的方式,培训各类专业骨干;以举办示范班方式,培养一专多能的社区康复指导员。
各省根据本地区工作需求,举办各类短期培训班,为基层机构培训专业人员。
各地要认真落实聋儿康复专业人员的编制,并参照特殊教育的有关规定为专业人员发放特教津贴;将专业人员职称晋升纳入特教、幼教、卫生、工程等相适应的职称系列,合理解决,稳定队伍。
5.康复设备
助听设备:为了保证助听器质量,净化助听器市场,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与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合作,对助听器及有关设备的质量进行监督。为确保聋儿助听器效果,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需对聋儿使用的助听器进行临床观察及效果评估,向康复机构推荐质优价廉的助听器,以保证康复质量和减轻聋儿家庭经济负担。
测试设备: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组织研制使携式听力测试及助听效果评估设备,开展早期干预,提高康复质量。
语训设备: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会同有关技术实力较强的厂家,统一组织调频语训器的试制与生产,为经过听力语言训练后,进入普小、普幼的聋儿提供必要的助听学语设备。
对已有的各种聋儿康复设备要加强管理,提高操作技能及设备的利用率。
6.后续教育
各级残联和教育机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颁发的[94]16号文件《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试行办法》规定,保证经过康复训练的聋儿进入普通学随班就读。
普通幼儿园、普通小学要根据聋儿特点,提供必要的教学用具,采取适宜的方法和多种方式对聋儿进行听力语言的后续训练,巩固和提高康复质量。
聋儿康复机构要与进入普通幼儿园、普通小学或聋校的聋儿及其家庭、教师建立双向联系,进行技术协作,配合教学跟踪评价聋儿的康复效果。
7.教材与知识普及
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统一编写聋儿康复专业人员培训教材、社区家庭训练和指导教材以及制作配套的音像制品,做到统一出版、统一发行,保证质量,减少浪费。
组织编写耳聋预防和聋儿康复科普读物,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广为宣传,加强公众的防病及早期干预意识,特别是减少“庆大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等耳毒性药物导致耳聋的发生。
8、早期干预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生儿听力测试工作,为省聋儿康复中心和语训部配备专用测试设备。对筛查出的聋儿建档立卡,采取早期康复措施,确保康复效果。
组织专业人员调查我国聋儿发病原因,采取相应对策,降低耳聋发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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