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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聋儿康复“十五”实施方案》的要求,2002年全国聋儿康复工作的重点是:规范省聋儿康复中心建设,强化辐射指导作用;继续实施听力助残计划,提高贫困地区聋儿助听器配带率;广泛开展早期干预及社区家庭聋儿康复训练,提高质量,扩大受益面。2002年聋儿康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计划指标:
——全国新收聋儿1.6万名。
——全国培训聋儿家长1.6万名。
——做好第三个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协助北京听力康复技术学院,定向招收120名学生入学;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0名。
——完善四个语训教师实践技能教学基地建设。
——为贫困聋儿提供8000台“听力助残”助听器。
——规范31个省聋儿家长学校建设。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省“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及技术资源作用
(1)依据省聋儿康复中心建设规划要求,对省级聋儿康复中心施行分类分级管理。
(2)加强省聋儿康复中心的专业梯队建设。
(3)依据省中心聋儿家长学校工作规程,做好聋儿家长学校工作。
2、分层次办学,加快专业队伍培养
3、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做好早期干预工作
4、实施听力助残计划,使贫困聋儿配带助听器
5、编写教材,推广新技术
6、做好第三次全国“爱耳日”的组织、宣传、教育工作
7、经费
三、统计
加强聋儿康复统计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为制定各项政策和计划提供依据。
四、验收
各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要根据聋儿康复工作年度计划的要求,做好本省聋儿康复工作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11月30日前书面上报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聋儿康复协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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