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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校传统课堂教学中对聋生的学习动力机制关注不够,忽视培养其积极的情感、意志、态度、目标、抱负,以便促进聋生的智力发展。聋生的学习动机停留在外部动机水平上,学习积极性不高,缺乏自觉性,情绪不稳定,缺乏毅力。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聋生的学习目标往往不明确,加上他们有语言障碍,往往不能把自己的认识和行为统一起来,结果即使记忆、想象和思维能力较好,也无法充分表现出来。通常学习既是艰苦的活动,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同时又是非常有趣味性和富有挑战性的活动,但由于传统的课堂教学缺乏活力和趣味性,无法调动聋生的兴趣和学习积极性,结果更加突出了学习活动的艰苦性,这样就要求聋生在学习中要有坚韧性和克服困难的精神,保持勤奋向上和刻苦学习的状态,但在传统的教学中对聋生在这些方面的品质训练不够,从而也影响到了其认知活动。
非智力因素本身具有弥补作用,对于那些有一定先天不足或智力发展较缓或存在语言困难的聋生来说,如果他们能够发挥其非智力因素的积极作用,完全可以弥补自身能力的不足。因此,非智力因素在促使聋生由缺陷型的学习者向追赶型、优势型的学习者转变过程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传统的聋校教育在对聋生的学习动机的激发、学习兴趣的培养、良好情感的陶冶、顽强意志的训练、健全性格的养成等方面重视不够,无形中使聋生的缺陷和不足更加严重化,而其优势也就被遮盖而无法得以充分表现。
5教学评价方式落后
教学评价是教学活动中的重要环节,是对师生双方教学活动进行反馈的必要手段。目前聋校的教学评价有两种倾向,一种是受普通教育的影响,简单的照搬和模仿普通学校的考试形式,乃至举行统一的联考等;另一种是受素质教育的影响,对聋教育是否需要增加考试作为衡量学习效果的标准之一持否定态度。这两种态度都值得斟酌。首先,教学评价并不简单地等同于考试,更不等同于传统的闭卷、书面的考试。聋校的教学活动也要讲求质量,采用考试作为评价手段之一,有助于对聋校教学情况进行监控。但普通学校中盛行多年的传统考试模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质疑,以至于高考的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进行改革。因此,聋校举行考试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在于对待考试态度和考试形式、内容等方面。其次,实施素质教育也不排斥考试,只是要求对传统的考试形式进行改革,打破应试教育的倾向。聋校过去一直没有融入普通教育所采取的考试体系中,因此应试的倾向并不严重,而正是在最近几年,随着聋人教育层次的提高,聋人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发展,才促使考试成为选拔的有效手段,使这一问题层级下放,逐步激化。如有的学者分析认为,由于聋人基础教育的发展水平有限,目前我国专门招收聋生的高校也面临着招生压力,由于无法招收到相对比较优秀的聋生,部分院校不得不降低标准录取了相当多的知识水平未达到大学要求的聋生。于是一些义务教育阶段的聋校也就把评价办学成绩和教师教学质量的依据放在了升学率上。在没有更好的评价手段的情况下,简单地借用传统考试形式就成了法宝。事实上,聋教育和其他教育一样,也要考虑教学效果问题,因此通过合理的评价对特殊儿童的成绩做出肯定的结论,对其接受教育也是有积极意义的。在过去,聋校有良好的条件发展素质教育,因为要办好的特殊教育,就是要看所培养的特殊儿童是否在素质方面全面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聋校的素质教育处于较低水平,在基础教育全面实行素质教育的背景下,聋校也同样面对着发展聋生素质的艰巨任务。实施素质教育离不开对素质的测评,但我们不希望聋教育再走许多普通学校都曾经或仍在走的应试道路。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就不必把考试与反对应试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对立起来。
因此,聋教育机构在教学评价方面应该争取主动,不要跟在普通学校后面跑,而要根据聋教育的自身特点和聋生的学习规律来合理地设计教学评价的形式和内容,使教学评价成为促进聋生发展和提高聋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必要措施。
目前正在逐步开展的新课程改革关系着聋教育的未来发展,在这一进程中,提高教学质量和促进每一个聋生的发展就是维系聋教育前途的生命线。这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对聋生心理特点和新课程改革的研究,探索改进和完善聋校课程体系的策略,进而变革传统教学方式,落实新课程的基本要求,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使当代先进的课程理论与聋校的教学实践相结合,推动聋教育的良性发展。
此文发表于《中国特殊教育》2004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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