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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部在1956年秋就在全国聋校推行口语教学改革,通过近半个世纪的实践和研究,已取得了显着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成为有中国特色的聋教育改革成果。可是,近年来有人对口语教学提出了诸多非议,片面强调手势语是聋人母语,在聋教界引起了一些混乱,这种做法不利于聋人融入主流社会。基于老一代口语教学改革的实践者、研究者大部分已退休,新一代聋教育工作者不甚了解我国聋教育口语教学改革的背景和发展。因此,笔者以亲身参与我国聋教育从手势教学改革为口语教学,并为口语教学改革实践和研究了近50年的经历,介绍我国聋教育口语教学改革成功的事实,阐述对口语教学的基本认识,提出聋教育必须在进一步深化口语教学改革中发展的观点。
一、我国聋教育口语教学改革成绩显着
笔者是1955年由上海市教育局调去上海市第四聋校(当时为中华聋哑学校)任副校长主持学校工作。走进这所已有近20年校史的聋哑学校,眼前只见用手比来划去的情景,连大部分老师也是聋人,手势是上课的教学语言,师生间的沟通也是手势。耳聋学生普遍读不懂课文,写不通文章。语句不完整,语法错乱等现象在作业中比比皆是。笔者曾为如此低下的教学质量十分诧异,但也束手无策。
1956年秋,笔者出席了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聋哑学校口语教学实验工作汇报会”,聆听了教育部多位领导的报告,观摩了实验聋校的公开教学,还听了经验介绍,讨论了“口语教学班教学计划(草案)”,茅塞顿开,找到了口语教学改革这把改革聋教育教学质量的金钥匙。从此和广大聋教育工作者一起,致力于口语教学改革的实践和研究,不断总结口语教学改革的经验、教训,不断加深对口语教学改革的认识。在大家的辛勤耕耘下,我国聋教育质量有了显着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聋教育教学的基本框架
2001年10月,教育部等九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取得了显着成就,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初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教育发展途径,形成了特殊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这是十分正确的总结。早在1957年教育部就颁布了我国聋教育第一个教学计划《关于聋哑学校口语教学班级教学计划(草案)的通知》,规定“聋哑学生在受过十年学校教育以后,他们所掌握的文化科学知识及技能,基本上和普通小学毕业生掌握的相等,并掌握一定的职业劳动技能。”加强语文学科,设:语文初步、看话、发音说话、识字、语法、阅读、叙述、作文,并把口语教学贯穿于其他各科教学之中。从此,我国聋教育从手势教学进入了口语教学改革新阶段。经过十年的实践、研究,聋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有了显着提高,耳聋学生掌握语言文字的难题得到了有效突破。正当应该总结第一个十年口语教学改革的经验,以利继续深入发展之时,却遭到了“文化大革命”的浩劫。
1984年7月,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八年制聋哑学校教学计划(草案)》和《全日制六年制聋哑学校教学计划(草案)》。这两个计划是1957年《口语教学班教学计划》的继续和发展。当时早已没有了“手势语教学班”,所以不再冠以“口语教学班”名称,表明我国聋教育已形成教学框架。但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手势教学在一部分聋校中回潮,所以在计划的“有关教学工作的几点意见”中,重申了“坚持口语教学”。计划指引着我国聋教育“拨乱反正”和进一步健康发展。
1993年10月,教育部颁布了第三个《全日制聋校课程计划(试行)》它总结了聋教育改革的经验,根据发展的需要,把聋校定性为“对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在培养目标中明确提出了“一定的生活能力、社会交往能力”“适应社会生活”等融入社会的要求。语文学科要求“进行发音、听话(看话)、说话和祖国语言文字教学,使学生具有一定的听话(看话)、说话、阅读和作文能力,发展观察和思维能力,并受到生动的思想品德教育和审美教育。”“各科学要把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口语、书面语能力列为教学任务之一”。明确提出了“聋校必须积极实行分类教学”。明确了“聋校的教学语言应以口语为主,凭籍课文,使用手指语、手势语、板书等多种语言形式,使学生在学习知识、形成能力的同时,发展语言能力”。还提出了“个别矫正”“地方安排课程”“九年级实行分流教学”等综合耳聋学生特殊需要的要求。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出版了全部学科的聋校实验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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