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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透语法教学,改进聋校语文教学
[ 来源:中国特殊教育网 | 作者:广东省肇庆市启聪学校 闫妍 | 时间:2003-10-25 8:22:57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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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握语法是学习语言的重要环节,只有掌握好语法才能正确地使用语言。所以在语文教
学中要特别重视语法教学,这个问题在聋校语文教学中尤其突出。可是,在我们目前的语文教学乃至教材的编排中,语法教学却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本文将针对在聋校语文教学中实施语法教学的原因、特点以及怎样在教材的编排中渗透语法教学三个方面进行有关论述。

一、在聋校语文教学中实施语法教学的原因
    正常儿童在学语阶段不仅获得了各种语言的声音,而且懂得了各种语言的意义及其应用的环境。他们可以根据语义判断环境对自己的要求,从而支配自己的活动,选用不同的语言。对句子中词语的组合规则,正常儿童在获得语言的同时都获得了,就是少数没有及时获得的,经过观察讲话人的态度,听声调,对照当时的环境,也可以理解了。可是耳聋学生不是这样,他们由于耳聋造成环境和语言的相脱离,形成了一种“断路”现象。如果不接受任何语言方面的教育,他们这种环境与语言相脱离的现象将长期存在,所以他们学语文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解决这种脱离状态从而学会语言。学会语言,除了要学会一定数量的词汇外,还要学习这些词汇的组合规则,了解词汇、句型等语言形式出现的条件;什么情况能用或非用不可,什么情况下不能用;必得用在某一别的成分之前或之后,这就是说我们在聋校语文教学中必须要实施语法数学,教给聋生一些具体的语法规则,让他们在运用语言时能有“法”可依。否则,他们语言能力的提高不论是阅读还是写作都将长期受到影响。

二、 对耳聋学生进行语法教学的特点
    (一)耳聋学生学习语法与正常学生学习语法不同,对正常学生的语法教学是在学生对语言有广泛感性认识基础上进行理性再认识,研究的是“为什么”的问题。教正常学生学语法,只需要一些最一般的规律,其余的他们可以自己去体味,去处理。但对聋生进行语法教学,几条最一般的规律就不够用了。这时候的语法要深化和细化,一般的规则下还得有细则。也就是说,对聋生所讲的语法,特别要注重语义和用法上的说明,以便使聋生了解在什么情况下使用什么样的表达方式以及在使用某种表达方式时应注意什么样的限制。具体讲,对聋生讲的语法,不需要详细介绍语法理论和语法知识,而应突出语言使用规律;要重视语言结构形式的描写,同时又要注意结构形式与意义的结合。对语法规则的说明要具体、实用而又简洁、通俗;要从典型的语言材料出发确定语法项目和语法点,但又要简明扼要、提纲挈领;不必引导师生去进行详尽的语言分析,而是要求教师更有效地帮助聋生在学习语言时掌握必要的语言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去指导语言实践。例如副词“才”,很多语法教材都是这样讲的:“才表示动作发生得晚,进行慢或不顺利。”这种一般的描述,聋生掌握起来是很难的,有人结合语言背景进行形容,作了五点解释,其中一条是这样解释的:“因为晚一般来说是人们不期望不欢迎的现象,所以‘才’的句子往往含‘不满’或认为‘不该’的语气,有时甚至略有‘嫌弃’‘埋怨’的感情色彩。”例如:①已经通知了两点半开会、你怎么现在才来?(埋怨)②每个星期天,他都九点半才起床---太懒了!(嫌弃)③我在外边等了十几分钟,才有人来开门。(不满)这些细致的条件方适合聋生。

(二)、对聋生进行语法教学,不是孤立地讲语法,而是在语言实践中,根据聋生特点,采用适合他们的教学方法。例如利用演示、图画、手势等方法来讲解语法,让他们理解这些语法点,并自觉地加以运用。例如:名词(人称代词)+的+名词表示领属关系。讲解这个语法点,首先我们接触的是语言材料:梁田的书包、我的铅笔、林敏玲的桌子,要让学生理解这三个词组的意思,理解句意,是通过文字符号解码的过程。这时老师可结合本班实际,找到叫“梁田”的同学,复习“书包”的意思,拿起实物(梁田的书包)对照文字(梁田的书包)说:这是梁田的书包。再动作演示这不是宁启杰或其他同学的,强调领属关系。同样方法讲其它两个词组的意思,这是从文字形式到意义的过程。然后再从意义到文字形式,老师演示拿实物,板书并问“谁的什么”,学生回答并板书:莫冬梅的橡皮。通过这种在实践中的双向训练,学生基本上就理解这个语法点了。对聋生进行语法教学,有人提出采用“五步法”,即看、说、写、讲、练,从中教语法,从语法中理解、感知语言。
看,按教学需要设场景,做表演活动或演示指导学生有重点按次序观察并进行谈话;
说,教师板书提示语,如“谁在做什么?”让学生回答,学生按主谓顺序根据表演或演示叙述;
写,按看到演示说话,在提示语下面写句子;
讲,通过教“怎样写句子”,结合创设的语言环境讲有关语法知识,学会按句子规则写句子;
练,把句式提出来,利用“迁移规律”促进智力技能的发展和造句技能的形成。
总之,对聋生讲语法必须在语言实践中,结合聋生特点进行,我们反对抽象的、枯燥的纯形式训练。

三、在聋校语文教材的编排中渗透语法教学
    目前,聋校使用的这套语文教材,,一二年级部分编排比较好,词语分类教学,句子多作句式等,可是中高年级部分对语法重视很不够,所以从整套教材来看,没有把语法教学作为重要的语言训练项目编入教材。这种情况就要求我们对教材进行改进,使之更适合聋生使用。那么怎样来改进教材呢?也就是说,怎样在聋校语文教材编排中渗透语法教学呢?这要从纵横两方面来,纵的方面,就是指把那些有普遍性、代表性的语法规则分成各个语法点,并把它们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科学地穿插在各个教学段中。横的方面,就是指在一篇教材中如何安排各个教学项目,怎样把语法点安排在一篇教材中。我们现行的语文教材中,一篇教材一般包括两个方面:语言材料和练习,改进后的教材包括四个方面:1语言材料;2语法点;3对话;4练习。这四者是有联系的,语言材料在低年级指的是词、词组、句子,在中、高年级则以课文为主。语言材料为聋生提供了一定量的词汇和蕴含着语法点的语言事实;语法点为聋生提供理解和运用语言所必需的语法规则;对话是对语话点的再运用以及为培养聋生运用语言进行交往所设置;练习是对这篇教材所要掌握的词汇、语法点等进行复习巩固的部分。
下面是改进后的一篇教材:二年级(上)

语言材料:

                         
        图               图                     图

    我的书包                  他的帽子               你的手帕



         图              图              图 

     王明的文具盒           李莉的桌子            宋强的橡皮

 
这是王明的文具盒。
那是宋强的橡皮。

语法点:表示领属关系:1、人称代词+的+名词
                      2、名词+的+名词
   
对话: 小红:刘明,这是你的铅笔吗?
       刘明:这不是我的铅笔,这是张勇的铅笔。
       小明:张勇,这是你的铅笔吗?
      张勇:这是我的铅笔,谢谢你。
小红:不用谢。
                                                
练习: (略)
以上是我从纵、横两方面谈教材的改进,教材的改进同样要遵循聋生学语法的特点。

    聋生的语法教学比正常学生的语法教学更紧迫,也更艰巨,我们应该把语法教学作为聋校语文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以语法教学促进聋生语言能力的提高。



主要参考文献:

刘月华等        1983  《实用现代汉语语法》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陈亚川  主编    2000  《语言教学与研究》 第四期。
程益基等著      1992  《聋教育入门》  华夏出版社。
吕叔湘著        1979  《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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