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听障教育>>聋人文化>>正文
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8:57:16 星期一
小燕子,你会飞得更高
[ 来源:检察日报 | 作者:李明耀 登平 雨松 | 时间:2007-2-9 11:30:12 | 浏览: ]
收藏到新浪ViVi 添加到收藏夹 字号选择〖 〗 /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1月的一个上午,艳阳高照,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门前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聋哑女孩高燕(化名)的父亲高竹富面对庄严的国徽,将一幅绣有“情深似海、恩重如山”的锦旗,郑重地送给该院检察长毛文博。

  浙江杭州 燕子被拐迷失

  高燕是金湖县特殊教育学校的一名聋哑女学生,2006年7月她作为优秀运动员,被选拔到淮安市集中训练,准备参加江苏省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8月13日,涉世未深的高燕被几名聋哑人拐骗出走,后虽经多方查找仍杳无音讯。高燕父母为此度日如年,整天以泪洗面。

  2006年12月1日,高竹富突然接到一封发自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的挂号信,信里是一份对高燕的拘留通知书。经淮安市残联初步了解,高燕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涉嫌盗窃金额2900余元,被关押在萧山看守所。

  江苏金湖 检察官全力维权

  于是,高竹富多次找金湖县残联帮忙:“小燕子还小,以前没犯过错,这次一定是受人骗的,求你们救救孩子吧。”12月25日,县残联的工作人员找到了毛文博。毛文博当即召集该院分管副检察长杨世清、侦查监督科长兼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室主任丁玉中,共同分析案情,结果发现高燕作案时不满18周岁。

  为此,丁玉中马上奔赴杭州,几经辗转,找到高燕案件的承办人,查阅了有关卷宗。丁玉中对承办人说:“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高燕出生于1989年7月,也就是说,高燕作案时不满18周岁,又是聋哑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虽然高燕盗窃数额已达到犯罪标准,也可不认为是犯罪,卷宗材料中认定的高燕出生于1988年6月4日,可能有误。”这名承办人了解情况后说:“请你们抓紧回去补充相关证据,我们会用事实来定案。”

  2006年12月28日,丁玉中一回到金湖,就先后到高燕出生的县医院、就读的县特殊教育学校及县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收集到了高燕的出生证、学籍证、残疾证,“三证”都证实高燕出生于1989年7月6日。丁玉中将这些证据整理好,当日下午就用特快专递寄往杭州。

  余音缭绕 为了燕子再飞翔

  高燕被释放了,但毛文博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他想得更多、更远:“残疾人作为特殊群体,自立能力差、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我们不仅要带头关爱残疾人,还要倡导全社会都来关爱残疾人、尊重残疾人。”

  为此,他给淮安市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市长陆长苏写了一封信,建议在全市所有残疾人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制教育,增强残疾人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还专门派人陪高燕回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了一次法制宣传教育。

  日前,该院又向社会发放了一份倡议书:《倍加关爱弱势群体,全力构建和谐社会》。

责任编辑:

读者评论:



发表评论: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发送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转载请注明来源:Www.tejiao.cn
上一篇文章:看我九口之家四世同堂(图)
下一篇文章:哑女邵丫最大的心愿
特别声明: 本站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勿用于商业用途的可以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文章搜索
    
精彩推荐
论坛新贴
热点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