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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的一个上午,艳阳高照,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门前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聋哑女孩高燕(化名)的父亲高竹富面对庄严的国徽,将一幅绣有“情深似海、恩重如山”的锦旗,郑重地送给该院检察长毛文博。
浙江杭州 燕子被拐迷失
高燕是金湖县特殊教育学校的一名聋哑女学生,2006年7月她作为优秀运动员,被选拔到淮安市集中训练,准备参加江苏省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8月13日,涉世未深的高燕被几名聋哑人拐骗出走,后虽经多方查找仍杳无音讯。高燕父母为此度日如年,整天以泪洗面。
2006年12月1日,高竹富突然接到一封发自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的挂号信,信里是一份对高燕的拘留通知书。经淮安市残联初步了解,高燕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涉嫌盗窃金额2900余元,被关押在萧山看守所。
江苏金湖 检察官全力维权
于是,高竹富多次找金湖县残联帮忙:“小燕子还小,以前没犯过错,这次一定是受人骗的,求你们救救孩子吧。”12月25日,县残联的工作人员找到了毛文博。毛文博当即召集该院分管副检察长杨世清、侦查监督科长兼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室主任丁玉中,共同分析案情,结果发现高燕作案时不满18周岁。
为此,丁玉中马上奔赴杭州,几经辗转,找到高燕案件的承办人,查阅了有关卷宗。丁玉中对承办人说:“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高燕出生于1989年7月,也就是说,高燕作案时不满18周岁,又是聋哑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虽然高燕盗窃数额已达到犯罪标准,也可不认为是犯罪,卷宗材料中认定的高燕出生于1988年6月4日,可能有误。”这名承办人了解情况后说:“请你们抓紧回去补充相关证据,我们会用事实来定案。”
2006年12月28日,丁玉中一回到金湖,就先后到高燕出生的县医院、就读的县特殊教育学校及县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收集到了高燕的出生证、学籍证、残疾证,“三证”都证实高燕出生于1989年7月6日。丁玉中将这些证据整理好,当日下午就用特快专递寄往杭州。
余音缭绕 为了燕子再飞翔
高燕被释放了,但毛文博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他想得更多、更远:“残疾人作为特殊群体,自立能力差、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我们不仅要带头关爱残疾人,还要倡导全社会都来关爱残疾人、尊重残疾人。”
为此,他给淮安市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市长陆长苏写了一封信,建议在全市所有残疾人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制教育,增强残疾人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还专门派人陪高燕回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了一次法制宣传教育。
日前,该院又向社会发放了一份倡议书:《倍加关爱弱势群体,全力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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