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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
中国聋人协会副主席杨洋接受本报采访时希望:电视节目录播时应加字幕,直播加配字幕应纳入考虑。她介绍,目前欧美国家的规定是,直播节目结束后3小时之内,加配有字幕的重播。另外,电视连续剧中的话外音和各种自然声响,希望能加括号说明。
此外,杨洋还呼吁,为聋人或其他需要字幕的人群提供“隐匿式字幕”———它包含在电视信号中,但是接收方(用户)需要通过解码器来接收。这个过程就像正版DVD上的字幕功能,用户既可以选择中文字幕,也可以选英文字幕,还可以关闭字幕。
杨洋也坦言,与增加手语翻译相比,制作字幕更耗时费工。比如90分钟的综艺类节目,制作字幕需6至8小时。
“我们特别希望在大型活动、重大赛事时,有关的电视直播、转播能够更多地为残疾人考虑。”北京奥组委残奥部负责人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具体的操作办法还要依据实际状况而定。此前,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汤小泉表示,残奥会比赛场馆在设计、建造或改造过程中,将考虑为聋人提供字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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