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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对数学基础知识的考查,要既全面又突出重点,对于支撑学科知识体系的重点内容,要占有较大的比例,构成数学试卷的主体。
(2)对数学思想和方法的考查是对数学知识在更高层次上的抽象和概括的考查,考查时必须要与数学知识相结合,通过数学知识的考查,反映考生对数学思想和方法的理解;要从学科整体意义和思想价值立意,注重通性通法,淡化特殊技巧,有效地检测考生对中学数学知识中所蕴涵的数学思想和方法的掌握程度。
(3)对数学能力的考查,强调“以聋生实际能力立意”,就是以数学知识为载体,从问题入手,把握学科的整体意义,用统一的数学观点组织材料。侧重体现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以此来检测考生将知识迁移到不同情境中去的能力,从而检测出考生个体理性思维的广度和深度以及进一步学习的潜能。
(4)对实践能力的考查主要采用解决应用问题的形式。命题时一要坚持“贴近生活,背景公平,控制难度”的原则,试题设计要切合我国聋人中学数学教学的实际,考虑听障生的年龄特点和实践经验,使数学应用问题的难度符合考生的水平。
数学科的命题,在考查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对数学思想和方法的考查,注重对数学能力的考查,注重展现数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同时兼顾试题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现实性,重视试题间的层次性,坚持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查,努力实现全面考查综合数学素养的要求。
Ⅱ.考试内容
1. 集合、简易逻辑
考试内容:
集合。子集。补集。交集。并集。逻辑联结词。四种命题。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
考试要求:
(1)理解集合、子集、补集、交集、并集的概念。了解空集和全集的意义。了解属于、包含、相等关系的意义。掌握有关的术语和符号,并会用它们正确表示一些简单的集合。
(2)理解逻辑联结词"或"、"且"、"非"的含义。理解四种命题及其相互关系。理解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及充要条件的意义。
2. 函数
考试内容:
映射。函数。函数的单调性。奇偶性。反函数。互为反函数的函数图像间的关系。指数概念的扩充。有理指数幂的运算性质。指数函数。对数。对数的运算性质。对数函数。函数的应用。
考试要求:
(1)了解映射的概念,理解函数的概念。
(2)了解函数单调性、奇偶性的概念。
(3)了解反函数的概念及互为反函数的函数图像间的关系,会求一些简单函数的反函数。
(4)理解分数指数幂的概念,掌握有理指数幂的运算性质,掌握指数函数的概念、图像和性质。
(5)理解对数的概念,掌握对数的运算性质。掌握对数函数的概念、图像和性质。
3. 不等式
考试内容:
不等式。不等式的基本性质。不等式的证明。不等式的解法。含绝对值的不等式。
考试要求:
(1)理解不等式的性质。
(2)理解分析法、综合法、比较法证明简单的不等式。
(3)掌握简单不等式的解法。
4. 三角函数
考试内容:
角的概念的推广、弧度制。任意角的三角函数,单位圆中的三角函数线,同角三角函数的基本关系式,正弦、余弦的诱导公式。两角和与差的正弦、余弦、正切,二倍角的正弦、余弦、正切。正弦函数、余弦函数的图像和性质。周期函数。函数y=Asin(ωx+ )的图像。正切函数的图像和性质。已知三角函数求角。正弦定理。余弦定理。斜三角形解法。
考试要求:
(1)理解任意角的概念、弧度的意义。能正确地进行弧度与角度的换算。
(2)理解任意角的正弦、余弦、正切的定义。了解余切、正割、余割的定义,掌握同角三角函数的基本关系式。掌握正弦、余弦的诱导公式。了解周期函数与最小正周期的意义。
(3)掌握两角和与两角差的正弦、余弦、正切公式。掌握二倍角的正弦、余弦、正切公式。
(4)能正确运用三角公式,进行简单三角函数式的化简、求值和恒等式证明。
(5)理解正弦函数、余弦函数、正切函数的图像和性质,会用"五点法"画正弦函数、余弦函数和函数y=Asin( x+ )的简图,了解A、 、 的物理意义。
(6)掌握正弦定理、余弦定理,并能初步运用它们解斜三角形。
5. 数列
考试内容:
数列。等差数列及其通项公式。等差数列前n项和公式。等比数列及其通项公式。等比数列前n项和公式。
考试要求:
(1)理解数列的概念,了解数列通项公式的意义。了解递推公式是给出数列的一种方法,并能根据递推公式写出数列的前几项。
(2)理解等差数列的概念,掌握等差数列的通项公式与前n项和公式,并能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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