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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8:57:16 星期一
中国残联、教育部共同实施中西部地区扶残助学项目 
[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02-7-25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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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仍远远低于普通义务教育水平,特别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问题更为突出,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占全国未入学残疾儿童总数的80%以上。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但因家庭贫困而无法入学是重要原因之一。
     为尽快缩短中西部地区同东部地区在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方面的差距,在中央领导的直接关怀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出资2500万支持开展扶残助学活动,主要是从2002年到2006年,资助内蒙古、河南、江西、安徽、湖北、湖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重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000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连续接受义务教育。
     为更好地用好管好中央文明办的经费,尽快将党的温暖送到残疾儿童心上,中国残联、教育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扶残助学项目”实施方案》,并于5月25日至29日在四川成都召开了扶残助学工作会,共同下发了《关于做好“扶残助学”工作的通知》,对实施项目的有关省、市、区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项目涉及的省、市、区正在按照通知及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确定受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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