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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背景及方法
在为培智学校研制新课程方案的基础研究中,需要对现在培智学校的课程资源进行调查。本次培智调查定位为我国培智教育的课程资源需求调查。调查工作界定“培智教育学校”为包括专门招收智力落后学生的培智学校(又称弱智学校、辅读学校、启智学校)和兼收智力落后学生的特殊学校两类特殊教育学校。整个调查内容为学校办学形式与规模、学校招生、课程开设、教职工、专用教室与康复训练设备、图书资料以及校舍面积等情况。由于调查的数据量较大,本报告仅涉及其中的一部分内容。
本次调查采用自制问卷,过程为:首先在两所培智学校进行访谈,提出访谈记录文本中的问题,再到两所培智学校进行预调查并修改,然后由各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投放到学校,学校填写完毕后寄回。调查范围涉及北京、天津、河南、辽宁、山东、湖北、四川、广西、甘肃、宁夏、内蒙古、海南共12个省市地区的125所学校。由于部分盲校、聋校也招收智力落后学生,排除盲校、聋校及填写不规范的问卷,产生有效问卷79份,包括来自培智学校30份和招收智力落后学生的特殊学校49份。对调查所得信息:选择题按题分析;填充题和开放题对内容定性,进行归类编码,获得数据;采用SPSS 12.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二、分析结果
(一) 培智教育学校办学形式与规模
1、培智学校办学形式与规模
培智学校的教育形式可分为3种类型,分别是小学教育、 小学加初中的义务教育、 义务延长教育即幼儿园直到高中或职业培训或小学直到高中或职业培训。数据结果显示,在17所(有13所学校未填此题)学校中,有9所学校只提供小学教育,占52.9%;提供义务教育的学校6所,占35.3%;提供义务延长教育的学校仅有2所,占11.8%。培智学校招生规模最少人数为10人,最多人数为238人,平均71人。其中男生1311人,女生758人,男女比例为1.73∶1。可见,培智学校规模较小。
2、特殊学校办学形式与规模
数据结果显示,在32所(有17所学校未填此题)学校中,25所学校只提供小学教育,占78.1%;提供义务教育的学校5所,占15.6%;提供义务教育延长教育的学校有2所,占6.3%。特殊学校招生规模最少为5人,最多为205人,平均62人。其中男生共有1732人,女生共有1007人,男女生比例为1.72∶1。
不管是培智学校或招收智力落后学生特殊学校的办学形式, 多数是小学教育, 义务教育的学校数没有超过三分之一, 部分学校的招生规模过小, 只能有一个班而不是一个学校,其中男生多于女生。
(二) 培智教育学校招生的残疾类型
1、 培智学校招生的残疾类型多样化
29所培智学校共招生2163人,招生的残疾类型多样,在12类的残疾类型中涉及11种类型的学生。各种类别的学生人数占学生总数百分比从大到小排序分别为:智力落后、言语障碍、听觉障碍、肢体障碍、其他健康受损、多重残疾、情绪障碍、学习障碍、孤独症、视觉障碍、脑外伤。
数据显示,培智学校招生仍然以智力落后学生为主,占各种类别学生总数的66.1%;招收言语和听觉障碍的人数较多,分别占各种类别学生总数的11.8%和6.8%;招收学习障碍、孤独症、视觉障碍及脑外伤的相对较少,均不足1%。
2、 特殊学校招生的残疾类型多样化
49所特殊学校共招生2779人,学生的障碍涉及调查的12种类型,各种类别人数占学生总数百分比从大到小排序分别为:听觉障碍、智力落后、言语障碍、视觉障碍、肢体障碍、多重残疾、孤独症、学习障碍、其他健康受损、情绪障碍、脑外伤及盲聋多重残疾。
数据显示,特殊学校的招生类型多样,几乎包括所有残疾类型。其中尤以听觉障碍、智力落后的学生居多,占学校总招生人数的83 .5%;招收言语和视觉障碍的人数也较多,分别占各种类别学生总数的6.1%和6.0%;招收多重残疾、孤独症、学习障碍、其它健康受损、情绪障碍及脑外伤学生相对较少,均不足1%。
表1:培智学校及特殊学校招生类型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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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学生类别 |
培智学校 |
特殊学校 |
|
学生数(人) |
比例(%) |
学生数(人) |
比例(%) |
|
智力落后 |
1429 |
66.1 |
1235 |
44.4 |
|
言语障碍 |
256 |
11.8 |
1087 |
39.1 |
|
听觉障碍 |
147 |
6.8 |
172 |
6.1 |
|
肢体障碍 |
95 |
4.4 |
167 |
6.0 |
|
其他健康受损 |
95 |
4.4 |
47 |
1.6 |
|
多重残疾 |
59 |
2.7 |
23 |
0.8 |
|
情绪障碍 |
54 |
2.5 |
19 |
0.7 |
|
学习障碍 |
14 |
0.6 |
17 |
0.6 |
|
孤独症 |
8 |
0.4 |
6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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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障碍 |
5 |
0.2 |
4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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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外伤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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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2163 |
100 |
2779 |
100 |
(注:来自培智学校的30份问卷中,1份没有填答此题,本题答题问卷数为29份;来自特殊学校的49份问卷中,15份没有填答此题,本题答题问卷数为34份。)
3、培智教育学校招生残疾类型多样化的趋势显著
进一步分析显示,30所培智学校中有8所仅招收智力落后学生;19所招生障碍类型达到4种以上,尤其是有1所学校招收了9种不同类型学生,包括智力落后、学习障碍、言语障碍、情绪障碍、听觉障碍、多重残疾、肢体障碍、其它健康受损以及孤独症。对特殊学校的分析也显示相似结果:在34所(有15所学校未答此题)特殊学校中,有5所招生障碍类型为智力落后;招生类型为2类的学校比例最大,有12所;3类和4类及4类以上的分别为9所和8所。这一情况说明培智教育学校必须面对学生残疾类型多样化发展的趋势, 在教学工作中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
(三)培智教育学校学生智力落后程度
1、培智学校学生智力落后程度
数据显示,在1332名智力落后学生中,轻度智力落后392人,占29.4%;中度智力落后623人,占46.8%;重度智力落后317人,占23.8%。可以看出,这25所培智学校的在校生仍然以中度学生为主,并且还有29.4%的轻度智力落后学生。只招收重度智力落后学生的学校仅2所,占学校总数的8%;没有重度智力落后学生的学校有3所,占学校总数的12%。
2、特殊学校学生智力落后程度
在919名智力落后学生中,轻度智力落后271人,占29.50%;中度智力落后374人,占40.70%;重度智力落后274人,占29.8%。
培智学校和特殊学校中以中度智力落后学生为主,而且都存在轻度和重度智力落后学生。这个结果指出,培智学校义务教育新课程研制需要以中度智力落后学生为主,并兼顾轻度和中度智力落后学生的学习特点。
(四)培智教育学校学生分班依据各式各样
在回答“您校学生分班的标准是按照什么”一题的67所培智和特殊教育学校中,所采取的分班依据有按年龄、入学时间、国家规定的班级人数、智力发展程度和残疾类型、学习水平和接受知识的能力5种方式。有38所学校在分班时考虑了学生的残疾类型和程度,无论该学校是将之视为主要的分班指标还是附加的考虑因素,都体现出特殊学校注意到学生学习生活的特殊需要。有21所学校会考虑入学时间的先后进行分班,一些学校只按照入学时间来分班,还有17所学校采用年龄标准进行分班。大部分培智学校和特殊学校在分班时考虑学生的残疾类型和程度,但并不仅仅使用一种分班依据,而是综合两种或三种。培智教育学校学生的分班问题成为一个课程研制中值得研究的问题, 如果能够提出一些分班的办法作为教学依据, 有利于提高培智教育学校的办学质量。
表2 培智学校和特殊学校的分班标准
|
分班指标 |
以此为标准的学校 |
没有以此为标准的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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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百分比 |
数量 |
百分比 |
|
年龄 |
17 |
25.4 |
50 |
74.6 |
|
入学时间 |
21 |
31.3 |
46 |
68.7 |
|
按照国家/上级制定的班级人数 |
8 |
11.9 |
59 |
88.1 |
|
智力发展状况/残疾类型 |
38 |
56.7 |
29 |
43.3 |
|
学习水平/接受知识的能力 |
9 |
13.4 |
58 |
86.6 |
(注:本题为开放题, 培智学校和特殊学校合起来分析,有部分学校没有给出回答,同时收集上来的回答又过于分散,因此无法对5种分班指标进行排序处理。)
(五)培智教育学校办学存在困难
培智教育学校办学困难首先是招生不足的问题, 在39所特殊学校中,有18所存在招生问题, 并且是学校的硬件和软件环境不足以支持学校发展。其中,硬件环境主要指校舍、学生住宿条件等。一些西部贫困地区的学校甚至表示“没有固定校舍,只能租用当地小学或少年宫的场地”办学。农村地区因为居住分散,“学校只能招收校园附近的生源,许多家离学校较远的孩子要么无法上学,要么经常迟到”。学校的软件环境问题主要是师资力量薄弱,包括教师人数较少、教师素质不高等。加上有些学校反映“近几年招收的中重度智力落后学生增多,同时新增了孤独症儿童等其他类型的学生,而学校原来对此没有太多研究,导致出现教师工作量增多,教学效果下降的两难局面”。
在全国范围内,学生家境贫寒仍然是导致特殊学校招生困难的重要因素。在39所学校中,有6所学校反映学生家庭连最低生活保障都难以达到,因此家长无力送孩子上学,或者说是上不起学。有4所学校直接指出“家长意识落后”导致一部分智力落后儿童不能进入特殊学校接受合适的教育。更有9所学校提出“需要加强宣传力度,取得社会的支持”。与此问题相关的是,有2所学校明确提出,“当地随班就读的智力落后学生过多是造成特殊学校生源不足的主要原因”。由于普通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零拒绝”的招生政策,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开展,使得部分智力落后学生的家长更愿意让自己的孩子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与家长的观念相反,特殊学校的老师认为,“普通学校中其实有一部分孩子应该是特殊教育的对象”,却不适当地进入了普通学校学习。这个现象显示家长和教师在学生应该安置在特殊学校或普通学校存在不同意见。招生方面尚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7个情况,见表3。
表3 特殊学校的招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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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待解决的问题 |
反映此问题的学校 |
未反映此问题的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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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百分比 |
数量 |
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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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境贫寒,上不起学 |
6 |
15.4 |
33 |
84.6 |
|
家长不愿意送孩子上学 |
4 |
10.3 |
35 |
89.7 |
|
经费缺乏,学校软硬件环境不足以支持 |
18 |
46.2 |
21 |
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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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加强宣传力度,取得社会支持 |
9 |
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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