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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智学校课程设置实验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的要求,设置培智学校课程。课程设置应体现先进的特殊教育思想,符合特殊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遵循智力残疾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智力残疾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社会文明进步要求,使智力残疾学生具有初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具有初步的社会公德意识和法制观念;具有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具有基本的文化科学知识和适应生活、社会以及自我服务的技能;养成健康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成为适应社会发展的公民。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
1.一般性与选择性相结合
在课程设置方案中,尊重智力残疾学生的教育需求,通过一般性课程来满足其生理、心理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最大限度地开发他们的潜能;同时,通过选择性课程来满足学生的个别化需求,促进他们多方面的发展。
2.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相结合
在课程组织形式上,分为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力求既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认识理解事物的普遍特点,较全面满足学生的一般性需求;又促进学生对知识的整体理解和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学以致用,把所学知识运用到解决实际生活问题的实践中。
3.生活适应与潜能开发相结合
在课程功能上,强调学生积极生活态度的养成,注重对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与训练,关注学生潜能的开发,培养学生的个人才能。
4.教育与康复相结合
在课程特色上,针对学生智力残疾的成因,以及运动技能障碍、精细动作能力缺陷,言语和语言障碍、注意力缺陷和情绪障碍,课程注意吸收现代医学和康复技术的新成果,融入物理治疗、言语治疗、心理咨询和辅导、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等相关专业的知识,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5.传承借鉴与发展创新相结合
在课程开发上,继承我国特殊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内外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先进理论和成功实践,结合智力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实际,通过探索、总结、发展和创造,不断调整、修改和完善课程,使课程更适合智力残疾学生的需要和发展。
6.规定性与自主性相结合
在课程实施中,各地在使用国家课程方案时,可根据当地的社会、文化、经济背景,社区生活环境以及学生在这些环境中的特殊需求,开发校本课程,体现课程的多样性。
课程设置
表1 培智学校课程计划表(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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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年级 |
一般性课程 |
选择性课程 |
|
生活
语文 |
生活
数学 |
生活适应 |
劳动技能 |
唱游与律动 |
绘画与手工 |
运动与保健 |
信息技术 |
康复训练 |
第二
语言 |
艺术休闲 |
校本课程 |
|
低年级 |
3-4 |
2 |
3-4 |
1 |
3-4 |
3-4 |
3-4 |
6-9 |
|
中年级 |
3-4 |
2-3 |
2-3 |
2 |
3-4 |
3-4 |
3-4 |
6-9 |
|
高年级 |
4-5 |
4-5 |
1 |
3-4 |
2 |
2 |
2-3 |
6-10 |
表2 培智学校课程设置及比例(%)表
|
课程
年级 |
一般性课程 |
选择性课程 |
|
生活
语文 |
生活
数学 |
生活适应 |
劳动技能 |
唱游与律动 |
绘画与手工 |
运动与保健 |
信息技术 |
康复训练 |
第二
语言 |
艺术休闲 |
校本课程 |
|
低年级 |
10-12 |
6-7 |
11-13 |
3-4 |
10-12 |
10-12 |
10-12 |
20-30 |
|
中年级 |
10-12 |
8-9 |
7-8 |
5-6 |
10-12 |
10-12 |
10-12 |
20-30 |
|
高年级 |
13-15 |
13-15 |
3-4 |
8-9 |
6-7 |
6-7 |
11-13 |
20-30 |
课程设置的有关说明
1.本课程方案(简称“方案”下同)立足于智力残疾学生的发展需求,根据课程设置的原则,注重以生活为核心的思路,整体设计九年一贯的培智学校课程体系。方案充分考虑了智力残疾学生的需求和特点,构建了由一般性课程和选择性课程两部分组成的培智学校课程体系。一般性课程体现对学生素质的最基本要求,着眼于学生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基本需求,约占课程比例的70%~80%;选择性课程着眼于学生个别化发展需要,注重学生潜能开发、缺陷补偿(身心康复),强调给学生提供高质量的相关服务,体现学生发展差异的弹性要求,约占课程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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