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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承担康复任务的教师按照项目统一下发的《人工耳蜗术后康复记录手册》和《人工耳蜗康复评估手册》,结合聋儿实际,制定康复教育目标和教学计划,为每名受赠者建立康复教学和评估档案,并认真、科学、真实地记录术后康复过程。要求各省指定专人负责评估档案管理。受赠者家长认真履行知情同意书,配合做好术后康复训练。 (二)产品服务 此次捐赠的是澳大利亚人工耳蜗产品,型号为Nucleus 24 Contour Advance,言语处理器为体配式Sprint。 澳大利亚科利耳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产品使用及保养培训、维修和零配件更换等服务,有关产品咨询和服务由受赠者直接与客户服务中心联系解决。 (三)技术培训 1、人工耳蜗康复技术培训 (1)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依据项目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区域培训中心共同完成对全国300名听力学技术人员和3000名康复教师的专项技能培训。 (2)各省项目工作组根据项目培训规划,积极组织承担项目任务的定点康复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并结合当地实际开展省内培训。 2、人工耳蜗植入技术培训 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分会将依据年度培训计划对全国200名医师及听力学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四)评估与验收 1、项目执行办公室每年将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各省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各省对本地区项目实施情况每年进行自查。 2、定点康复机构对受赠聋儿术后康复效果按照项目要求定期进行阶段评估,定期上报,并接受康复指导组指导。定点康复机构年度综合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康复任务审批重要依据。 3、康复指导组将不定期对各省术后安置情况、定点康复机构教学实施及康复效果进行巡回指导、评估和抽查。 四、监督与管理 项目管理委员会和项目执行委员会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及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并不定期访视手术定点医院与定点康复机构,如发现不合格者,可随时终止与其合作。 项目执行办公室设立专线咨询、投诉电话,接受受赠者的咨询和投诉,并定期发出问卷调查,以了解受赠者筛选、手术、术后康复和产品服务质量。 五、统计 1、各省项目工作组指派专人按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定期上报项目执行办公室。 2、每季度的最后一星期各省项目工作组要将本地区《人工耳蜗受赠者术后康复安置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报项目执行办公室备案并接受检查。 3、定点康复机构将受赠者每六个月的术后康复效果评估数据以电子版形式传给项目康复指导组办公室: 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人工耳蜗综合办公室 邮编:100029 电话及传真:010-84642990 E-mail:qcda1201@163.com 六、费用 遵照捐赠方意愿,受益人(家庭)在接受价值为24万8仟元人民币的人工耳蜗产品捐赠的同时,需交纳手术费、术后康复训练经费、项目配套经费等与之相关的费用。 ——手术费:用于受赠者在定点手术医院接受人工耳蜗植入的费用。手术时按照当地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向手术医院交纳(不超过1万元)。 ——康复训练经费:凡接受康复机构全天康复训练的聋儿需一次性交纳一学年(10个月)康复训练费1.4万元,专项用于康复训练、言语矫治、康复评估和教材等费用。对特殊情况(如年龄过小的婴儿及进入普通学校的学龄儿童)不能全天入托接受康复训练的受赠者,经项目工作组批准后可采用单训和家庭指导方式接受康复训练,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一次性交纳术后一年(50周)康复训练费8000元,专项用于单训、康复评估、家庭指导和康复教材等费用。 接受捐赠前受赠者按上述要求将此款预交至省项目工作组。术后康复训练3个月内由省项目工作组将全额款项拨付到术后定点康复机构。如复筛未通过,此款退还交款人。 ——项目配套经费:复筛通过后,受赠者将项目配套经费1.6万元汇至项目执行办公室指定的银行账户,专项用于中央和地方项目组织实施、人工耳蜗手术医生及康复教师培训、手术及康复培训基地建设和项目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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