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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钟祥市特殊教育学校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
新学年开学之即,恰逢新的《义务教育法》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突出了以人为本、实现公平教育、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理念,强调了政府的责任,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共性原则。特殊教育的服务对象是各类残疾少儿及其家庭这个社会弱势群体,新《义务教育法》中涉及特殊教育的内容有所增加。湖北省钟祥市特殊教育学校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利用新学年开学家长到校比较集中的时机,组织全体学生家长和全校师生一起学习了新的《义务教育法》。
在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全部内容之后,该校校长肖正荣同志就新《义务教育法》相对于旧《义务教育法》所具有的几点突破以及新《义务教育法》所凸显的几个亮点做了较详细的讲解,对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给予了解释,并就该校在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中所开展的工作做了说明。他表示:学校将严格执行新《义务教育法》,把“两免一补”政策落到实处,接受社会的监督,让这些残疾学生及其家长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同时也希望家长认真履行法律义务,积极配合学校把孩子培养成为有用之才。
在学生报到时,该校为全校124名残疾学生减免学费、杂费、书本费和生活费共计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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