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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正式实施。临淄特教中心通过召开班子会、教师会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新《义务教育法》,积极宣传《新义务教育法》。
为了给大家营造一个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良好氛围,学校在校门口、校园内悬挂标语,张贴报刊,向社会及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把《义务教育法》打印、配发到每个办公室,人手一份解读新《义务教育法》学习材料,让老师们完整、准确地理解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各项制度和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并把学习新《义务教育法》纳入作为本学期政治学习主要内容。 新《义务教育法》对特殊教育的规定有五处之多,如:“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特殊教育教师享受特殊岗位补助津贴”等,临淄特教中心学校通过让教师“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努力“做学生喜欢的教师,办家长满意的学校”, 以实现“让每个孩子都能有学上,让更多目光投向特殊教育”的美好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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