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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8:57:16 星期一
康复的聋儿申请普通校被拒
[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07-8-29 9:00:02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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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9岁的聋儿小华(化名),经过一年多的康复训练,康复机构认为她可以到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却因为没有权威证明,她的入学申请被拒绝了。记者调查后发现,由于目前没有相关的鉴定机构,康复的残疾儿童能否到普通学校就读,成了这个特殊群体面临的难题。

  学校:

  仓促接收有失责任

  小华是长乐潭头镇文石村一个普通农家的孩子。记者见到她时,她耳朵上还挂着助听器,尽管刚刚学会说话,发音还有些生硬,但她还是认真地对着小学一年级的课本,念下了几段话。“想不想到学校读书?”她使劲地点了点头,“想!”

  天新康复中心的负责人冉先生介绍说,经过一年多的特殊训练,小华已经懂得七八千个词语,简单的语言交流没有什么问题。康复中心按照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出的“听力障碍儿童康复评估档案”对小华进行了考核,认为孩子的康复程度已经达到了三级,已经具备了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条件。于是,他代孩子向晋安区新店中心小学提出了上学申请,却被拒绝了。

  新店中心小学校长陈炎光对记者表示,天新康复机构只是一个民间康复中心,其证明不足以采信。同时,学校没有懂特殊教育的老师,对聋儿的教育缺乏任何经验,小华有可能在这儿根本不适应,得不到更适合的教育,甚至会因为自己是一个“特例”而与其他孩子产生种种摩擦。学校如果收下小华,不仅对小华不负责任,也对其他孩子不负责任。

  鉴定遭遇政策空白

  根据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根据条件,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但昨日记者采访了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两部门均表示目前没有可对康复训练后的残疾儿做出就读鉴定的机构,建议小华先到市聋哑学校就读并观察一段时间,再申请去普通校。

  记者随后拨打了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的电话,相关负责人称,我国的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相对落后,目前还没有相关的鉴定标准出台,法律上也没有办法强制要求学校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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