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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8:57:16 星期一
特殊教育 提高残疾人社会竞争力
[ 来源:浙江省残联 | 作者:浙江省残联 | 时间:2003-5-20 10:55:57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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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的现状下,浙江省电大残联工作站盲、聋等残疾毕业生却出现了良好的就业局面:装饰艺术专业的大专毕业生李春等12名聋人,在学校的帮助下,已纷纷被杭州市的丝绸、印染等企业接收试用,并达成了录用意向。这标志着浙江省的特殊教育质量越来越被社会所认同。


  开展残疾人“助学工程”和“高教工程”,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和中高等教育,提高残疾人文化素质,改善残疾人就业环境,是浙江省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大力扶持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举措。

  《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十余年来,在省教育厅、省招生办的重视和各高等院校的理解与支持下,浙江省将普通高校录取残疾考生纳入了体检和计算机投档等规范化管理。在高考中,凡是上线的残疾考生,只要不影响所报考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录取。对残疾程度较重的考生,录取的学校积极做好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照顾和帮助。去年,省残联和省高招办共同建立了残疾考生录取个案协商机制,重点解决残疾考生在录取中的难点问题,录取率连续11年保持在90%以上。盲、聋、智力残疾少年儿童的入学率达到93%以上。

  由于家庭生活贫困,许多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在就学上存在较大经济困难。为此,省残联、省教育厅、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于1993年建立了“浙江省残疾人大学生自强奖学金”,康恩贝集团公司出资300万元给予资助。在全省还启动了“16年扶残助学计划”,面向全省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他们完成9年义务教育、高中3年及大学4年教育。通过实施这一计划,保障每一个有入学条件的残疾人接受正常的学历教育,逐步提高残疾人的整体素质和社会竞争能力。 杭州等地则结合“16年扶残助学计划”,出台了一系列助学新措施。根据这些地方规定:凡欲从事个体就业的残疾人,需接受相应的技术培训,所需学费由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给予全额报销,如需第二、第三次培训的,分别给予报销90%和80%。培训后开业的,按开业资金所需多少给予7000元以下资助。据了解,杭州市设立的残疾人个体就业的“就业保障金”,去年以来,拨出180多万元用以扶持残疾人技能培训,仅杭州市区就有220人凭此完成了大学里的专业培训。

  双下肢残疾的朱艳就是这些受惠者中的一名。去年5月,靠着东拼西凑来的两万元创业资金,她拥有了自己的傲迪思电脑服务部,从事电脑设计。“当时,可真的是冒着倾家荡产的危险”,朱艳说,“还多亏杭州市残联给我提供了7000元的‘就业保障金’,这给我的小店启动和参加专业学习帮了大忙。”眼下,她又报名参加了中国美院成人班的“视觉设计”课程。

  与此同时,在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目前省内惟一专门招收盲、聋和肢体残疾考生的中专学校——华强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已被列为优先扶持残疾人教育的一项重大“实事工程”。该学校从今年起开始实施大规模的异地扩建计划,总投资1亿多元,将办成近期约40个班800名在校学生、远期为75个班1500名在校学生的规模,成为全国办学规模最大的特殊教育基地。今年该校在前几年开设盲人推拿按摩、聋人工艺美术等专业的基础上,首次开设盲人法律、聋人文艺和体育等特色专业班,招收22岁年龄以下、具有初中毕业学历的残疾考生200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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