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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缩短幼儿在园活动时间,学前班作息时间与幼儿园接轨。
严格控制班额,3岁前为婴儿班,以半岁为一阶段设班,每班不超20人;3至4岁为小班,不超过30人;4至5岁为中班,不超过35人。
规范了科研、挂牌和名称。禁止从事违背幼儿教育规律的实验,不得以任何理由分重点班、优教班、特色班、识字班、蒙氏班等并作为班级名称;不得擅自接受社会机构在幼儿园挂牌;不得冠以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容易引起误解的名称。原则上不用“国际”“中国”“双语”“艺术”“特色”等字样。
规范了收费行为,学前教育机构执行“优质优价”的收费原则,收费依据、项目和标准必须向家长公示;代收费必须专款专用,据实结算,不得截留和挪作它用,定期公布,严禁克扣幼儿伙食费。
第三,加大了向家长宣传科学幼儿教育知识的力度,强化了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作用。重庆市教委连续两年编写、印发了4.5万册幼儿教育宣传册,向家长社会宣传和普及科学的幼儿教育知识;同时把一批教育研究能力强、管理严格、教育质量好的幼儿园命名为“实验幼儿园”。
据了解,通过对学前教育办学和管理的规范,重庆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效果。重庆市3至6岁幼儿入园率由2000年的61.07%上升为66.32%,学前一年入园率由84.71%上升为93.49%。示范幼儿园由2000年的38所增加为58所,60%的乡镇建有1所以上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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