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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8:57:16 星期一
恪守职业道德 弘扬奉献精神
[ 来源:淄博临淄特教中心 | 作者:刘爱丽 | 时间:2007-4-26 8:10:05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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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深化“爱与责任”主题教育活动中,全体教师共同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教育法》、以及当代教师的责任和义务等,对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以及教师的责任和义务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工作中要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奉献精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做了明确的阐述,从“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八个方面精辟阐述了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近日,通过再次学习规范,把自己的工作一一对照,我认为自己能够按照其中的要求去做。
    周济部长在文章《爱与责任——师德之魂》中指出:当代教师至少面临三项主要责任:一是岗位责任,就是要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这是教师职业的本质特征。二是社会责任,人民群众把子女送到学校,就是把家庭美好的希望寄托给了学校,我们教师有责任把学生教好、保护好、培养好,有责任让家长放心满意,有责任促进教育公平,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三是国家责任,我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要求将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巨大的人力资源,这个转化工作主动脉依靠教育来承担,这是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对民族、对未来所肩负的重要责任。
    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照《教师法》的规定所承担的必须履行的责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    2、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 3、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  4、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的义务。  5、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义务    6、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的义务。
    如何在工作中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奉献精神?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阐述:
    1、师德是教育之魂。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的要求,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树立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教书育人,严谨治学的良好形象。
    2、大力弘扬奉献精神,自觉恪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走进学生心灵,做学生的知心朋友;用精益求精的作风去感染学生,用积极进取的精神去鼓舞学生;让文明言行成为学生的表率。
    3、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奉献精神。认真落实“爱与责任”,诚心热爱自己的教育事业,真心对待自己的学生,为人师表,工作积极主动,和同事和睦相处,团结协作,和谐发展。
    4、教育是崇高的社会事业,虽然我们的岗位是平凡的,但是我们要不断增强敬业意识,热心爱教、文明执教、廉洁从教,确立教育就是服务的观念,在工作中时刻牢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观念,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大力弘扬奉献精神。
    5、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要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处处以身作则,树立师表形象,自尊自爱,识大体,顾大局,淡泊名利,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6、在工作中要重视学生的感受,热爱学生,要关爱每一位学生,善待每一位学生,让每一位学生在教师的关爱中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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